各位老师:
为严格执行毕业生学业与学位授予标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黄河科技学院课程重修实施办法》(院政[2022]23号)和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重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修课程及对象
1、重修课程为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出的课程(不包含公共选修课、经典阅读课)。
2、重修对象
(1)课程(含双学位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包括课程考试违纪、作弊者等)的在校生,以及毕业后两年内(2020届、2021届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2)对课程考试成绩不满意者;
(3)补考学分大于学位授予规定学分者。
二、重修说明
1、每名学生所报重修课程学分加本学期新学课程学分之和,不得超过32学分,超过规定学分者重修课程学分无效。
2、2022届毕业生查看所修课程是否达到培养方案规定毕业要求,未达到者,与所在部(院)教务办公室联系确认报名重修课程,以免影响学业。
3、往届已获毕业证书的学生不得重修。
4、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重修课程。
三、重修方式
1、跟班重修:重修以跟班重修为主,即重修学生插班到低年级对应的课
程教学班学习。
2、单开班重修:同一课程参加重修的学生人数达30人以上时,可单开班。
四、相关要求
1、各专业辅导员负责通知到每位符合重修条件的学生。
2、“黄河科技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一式两份留存,学院和学生各留存一份。
3、各专业统计每位学生的重修信息,于3月27日前将电子表发给教务科研处,4月1日前完成重修缴费,重修信息统计格式见“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学生名单汇总表”和“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学生学分统计表”。(电子版、签字纸质版均交)
4、重修报名后不按时缴费者于4月2日取消重修资格。
5、重修资格和课程信息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各专业辅导员要认真审核每位报名重修学生的重修资格和课程信息(学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等),无误后签字,报教务科研处备案。
五、考核要求
1、非毕业生每门课程重修完毕后,随教学班参加考试。
2、毕业生重修要在5月15日前完成考核,并录入成绩。
六、其他说明
因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者,第一次修读或需要补修的课程随重修一并报名参加学习,同步参加考核、录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