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常见问题说明----辅导员业务培训(二)
一、 关于学籍注册
1、新生学籍注册: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持录取通知书、高考档案等报到须知规定的证件审核后,凭缴费凭据,到学生处进行学籍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生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常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老生学籍注册: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处进行交费,凭交费凭据到学院进行学籍注册。学院于两周内将学籍注册情况报学生处审核,凡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返校或交费的,需办理缓交或保留学籍手续,否则,按学生手册规定两周后学籍自动取消,视为自动退学。有休、转、复等学籍移动的同学,在注册前需到校学生处进行学籍核对后交费注册。
二、关于新生复查
按照国家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为了加强学籍管理,保证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杜绝冒名顶替等现象的发生,学校于每年新生开学后的三个月内对当年录取的新生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方式为:一是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新生核对模块上传本校入学的新生数据,在网上与教育部备案的当年录取数据库进行核对;二是严格审查报到材料(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档案照片、考生本人);三是在军训期间对新生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四是在新生报到时填写学生信息卡,与学生档案中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对。
经复查合格的学生才能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根据学生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三、关于专业调整
为了鼓励学生主动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或学生因生理缺陷方面的原因不适合就读某专业时,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流程为:
1、新生转专业
(1)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签字后
(2)学院汇总后到学生处领取转专业申请表
(3)学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4)转出学院签字
(5)转入学院签字
(6)学生提交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由转入学院汇总后于军训结束前5日内报学生处审核。
(7) 学生处于军训结束前将转专业结果反馈到转出、转入学院。
(8)学生凭盖章的申请表到转入学院报到,办理入班手续。
新生转专业工作在新生军训期间办理。学生处只接受学院学籍管理负责人汇总的新生转专业事宜,不对学生个人,如因学院原因或学生个人原因错过转专业手续的办理时间,学生须等到下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办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2、在校生转专业
(1)转专业学生为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下的
(2)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签字
(3)学院汇总后到学生处领取转专业申请表
(4)学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5)转出学院签字
(6)转入学院签字
(7)学生提交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由转入学院汇总后报学生处审核
(8)学生处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转出、转入学院
(9)学生凭盖章的申请表到转入学院报到,办理入班手续。
所有在校生转专业学生必须在开学后两周内办理(第一周领取表格、填写个人信息、签字、学院汇总,第二周学生处审核反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学生须在下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四、关于学籍异动(休学、复学、退学)
1、休学
学生因身体疾病、参军、学习成绩等原因不能在校继续就读,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专科生在校最长年限为六年,本科生在校最长年限为八年,专升本最长年限为四年),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限。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此间发生的事故学校不负责任。流程为:
(1)学生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暂时不能在校就读的证明
(2)在开学后一周内到学院领取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3)填写个人信息后,学院签字
(4)学院将所有休学学生材料汇总后报学生处
(5)学生处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学院
(6)凭休学表办理离校手续。
2、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在新学期开学前提出复学申请,流程为:
(1)学生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身体康复或参军复员等证明
(2)在开学后一周内到学院领取复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3)填写个人信息,学院签字
(4)学院将所有复学学生汇总后报学生处
(5)学生处在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结果反馈学院
(6)凭复学表办理入班手续
五、关于更改学生信息
为了保证学籍管理的严肃性和真实性,学生从录取到毕业原则上以高考录取信息为准,不允许修改个人信息,如因父母离异、户籍管理部门工作失误造成身份证号重复、招生录取部门录简信息错误等外界不可抗拒因素必须修改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个人申请
(2)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3)学生高考原始档案
(4)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更改证明学生凭以上四项材料于开学后两周内到学生处办理,经学生处认真审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审核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学生本人。
六、毕业生资格认定
毕业生工作是高校学籍管理中的重点,是维护学校稳定、向社会输送人才的重要环节,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1、毕业资格认定
(1)有正常的录取手续,教育部有备案
(2)思想鉴定合格(主要以操行分数为准)
(3)成绩合格
(4)无恶意欠费
符合以上条件的取得毕业资格,办理毕业证书。
2、学历证书信息修改
国家教育部及教育厅非常强调学历证书的真实性,对于学生的毕业生信息,原则上以录取信息为主,学校不作任何更改,如因家庭离异、户籍管理部门疏忽、招生录取部门失误等不可抗拒因素必须进行修改的,学生本人需出具一下材料:
(1)学生个人申请
(2)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3)学生高考原始档案
(4)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更改证明
学院将以上材料在每年的3月10日前提交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