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2008【38】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评价体系,明确教学督导工作职责,促进教学督导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黄河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教学督导的工作制度
1、教学督导室在学校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日常工作由教学督导室主任负责。
??? 2、教学督导室每2到3周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教学督导室主任主持,议题由督导室主任确定。
??? 3、教学督导室的督导范围应面向全校教学运行状况与质量、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保障等方面。
??? 4、教学督导室应不定期印发校内外教学工作信息资料和教学督导简报,供学校有关部门参考。
??? 5、教学督导员在开展工作时,应按规范要求,作好工作记录。教学督导室负责整理、汇总和进行必要的分析,并以书面形式每两周一次向学校主管领导提交督导报告,并向教学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6、教学督导员本着对学校、教师等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教学督导信息管理和文件归档制度。
7、学校各有关部门为教学督导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件;全校师生员工要积极支持配合教学督导工作。
8、学校负责对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进行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
二、教学督导室的工作任务
1、根据学校和教学管理部门的年度、学期教学工作要点,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2、对学校的办学思想、教育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计划制定、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立项以及其他重大教学事项进行督查、评价,并提出书面建议。应对学校教学运行状态与质量、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评价。
??? 3、与有关教学单位联系沟通后,可以召开教师、师生或学生等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教学座谈会,并应做好会议记录,写出座谈会纪要,报学校主管领导或通报给教学管理部门。
??? 4、根据工作需要,可查询各院(部)落实和执行学校有关教学规定和任务的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5、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可以调阅各院(部)和学校教学管理职能部门的有关教学文件、教学资料,并负责调阅材料的完整性。调阅有关材料前,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相关
单位,由该单位将所需调阅材料送交教学督导室。调阅
时间以一周为限。
??? 6、应经常分析、研究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向学校提出解决有关问题的建议。对学校学风、教风建设进行评估和督导。
7、指导和检查院(部)教学督导组的工作。
8、若发现重大教学问题或其它严重教学事故,应及时将情况反映到学校主管领导或教学管理部门。
9、受学校委托,进行专项高教课题研究。
三、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职责
??? (一)开展教学调研工作,收集教学信息,根据学校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教学检查和听课。
??? 1、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学督导室的工作计划,每学期进行若干项专题的教学调研活动。
??? 2、经常到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各院(部)调查了解学校教学管理、教学保障、学校各项教学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和执行等情况。
3、检查课堂教学情况。正常情况下,专职督导员平均每周应有计划地深入课堂听课12次,兼职督导员深入课堂听课6次。每次听课应填写《黄河科技学院听课评议表》,并定期提交给教学督导室。
4、每次听课(包括理论、实验、课程设计、生产实习等,下同)后,应积极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如发现存在较严重
的教学质量问题,应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 5、随堂听课时,要注意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包括课堂学习气氛、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交流、学生对教师的意见和要求、教师对学风的评价等教学信息。
??? 6、对新进教师及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教师等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听课,作出客观的评价意见,并将汇总结果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7、根据学校教学安排,配合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例行教学检查。
??? (二)对课堂教学、实验和实习等各种教学活动进行督导,并根据一定程序调阅各种教学文件、资料,包括教师的备课笔记和教学大纲等。
??? 1、根据教学督导室的安排,可对我校各类办学层次的课堂教学、实验和实习等各种教学环节进行督导。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教学督导员的督导工作。
2、经教学督导室批准,可以调阅任何担任我校教学任务的教师的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材、讲稿教案、教学日历等)及备课资料。在调阅教师的有关材料时,应提前一周通知教师所在院(部),由所在单位负责将该教师的有关材料送交教学督导室。调阅时间以一周为限,调阅材料的教学督导员负责保证有关材料的完整性。
为了不影响教师正常教学,调阅的材料应不包括可能影响教师正常教学的相关部分。
四、教学督导员的工作待遇
??? 1、教学督导员可列席学校有关教学工作会议。
??? 2、学校每月发给教学督导员一定的工作酬金。
3、学校对年终考核合格的教学督导员给予适当奖励。
五、附则
1、各院(部)教学督导组应参照《黄河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和本工作细则,制定本单位教学督导组工作细则。
2、学校委托进行的专项课题研究所需经费,由学校按有关规定提供。
3、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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