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

网络服务

规章制度

文档下载

学校网站

电话号码

首页 > 公共服务 > 规章制度 > 正文

院政〔2024〕194 号 黄河科技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2024年08月07日 15:49  点击:[]

黄河科技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23〕171 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3300 元,我校具体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 4300 元、二等每生每年 3300元、三等每生每年 2300 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300 元。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习惯(如吸烟、酗酒)及高消费现象(如添置高档生活、娱乐用品及高档通讯工具等);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的家庭困难。

第五条 聚焦特殊群体:一是做好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接续,确保原建档立卡学生享受资助政策,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可直接评定为一等助学金。二是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根据学生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纳入资助保障范围。

第三章 评审原则及程序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八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程序:

(一)各院部依照《黄河科技学院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文件要求,由院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部领导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评议小组),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与条件及量化得分,按照认定程序,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

(二)组织确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黄河科技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评议小组报院部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三)院部审核。院部领导小组要认真审核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院部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要将获得助学金学生名单及等级,在院部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向院部领导小组提出质疑,领导小组在接到异议材料及时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及时做出调整。

(四)学校复核。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各院部的国家助学金名单及相关材料,初审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完成评审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

第四章 资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 国家助学金每年按十个月平均发放,国家助学金划拨到位后,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将助学金按月划入获助学生的个人账户。

第十条 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院部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一条 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校、院部组织的义务劳动、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性活动。

第十二条 学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当月中止其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一)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二)发生休学、退学、入伍等学籍变动者;

其中,在申请及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追回已发资助资金外,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黄河科技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院政〔2017〕 131号)同时废止。


上一条:院政〔2019〕82号 黄河科技学院本科生双学士学位管理规定 下一条:院政〔2024〕193 号 黄河科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

黄河科技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地址: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大道666

电话:0391 - 3711002 邮箱: yyjsxy#hhstu.edu.cn(请将#更换为@) 邮编:45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