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科技学院文件
院〔2008〕28号???????????????????? 签发:胡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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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河科技学院青年
教师导师制度》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将《黄河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黄河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二00八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院校? 教师导师? 制度? 通知????????????????
黄河科技学院办公室????????????2008年2月27日印发
附件:
黄河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根据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工程”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在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中的传、帮、带作用,我校决定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以着力提高青年教师的师德修养、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帮助他们尽快成长,使其成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中坚力量。
一、导师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黄科大精神和优良教风,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对工作认真负责。
2、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和实践经验,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对青年教师进行有效的指导。
3、在本学科专业有一定造诣,在学术上有较新成果,在教学改革方面有较丰富经验。
4、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优先安排专业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担任青年教师导师。
二、导师职责
1、对青年教师进行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教育,培养青年教师严谨治学、踏实工作、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
2、根据所指导青年教师的具体情况,制定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提出具体措施。
3、指导青年教师全面掌握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掌握教学相关内容的前沿知识,明确该课程在教学大纲和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组织并指导青年教师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习、实验、考试等各教学环节,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
4、帮助青年教师掌握各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学教育技术,鼓励并指导青年教师大胆进行教改实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指导青年教师确立科研与学术方向,帮助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
6、指导期为三年,每学期结束应对青年教师进行评价,写出书面考核报告,交学院(部)审核。并由学院(部)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科研处审核。
三、导师的配备与管理
1、各教学单位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要求,为青年教师配备导师。青年教师导师制采用双向选择原则,由各学院(部)确定导师与被指导青年教师。原则上1名导师最多指导3名青年教师。
2、导师确定后,由各教学单位将《青年教师导师安排表》(见附件)报教务科研处核准备案。
3、青年教师导师要相对稳定,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更换。
4、青年教师导师工作由其所在教学单位负责考核。各教学单位要定期对青年教师导师的指导工作进行检查与督促。
6、学校在评定职称、评优表彰、晋升职务等方面优先考虑青年教师的导师。
7、学校对青年教师导师的工作,在学校考核鉴定后,依据其工作业绩进行适当奖励。
四、对青年教师的要求
1、主动接受指导教师在思想、业务方面的指导,虚心求教,勤奋好学。
2、制定自修成长计划、科研与学术方向等,报导师批准。
3、参与指导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学习教学科研的基本技能,认真完成指导计划内容。
4、定期就个人思想、工作和业务情况进行总结和反思,及时与导师沟通。
5、指导期满,由所在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青年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6、指导期为三年,期内应在公开出版的CN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5篇,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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