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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保卫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组织、监督、检查、指导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其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并执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各级行政部门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拟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

二、确定校园重要保卫目标和要害部位,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和安全防范;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危险品、剧毒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做好政保工作。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对参加重大活动的师生员工进行政审;通过各种形式搜集有关安全稳定的信息,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掌握有关人员情况,维护国家安全和学校政治稳定。做好教工、学生集体户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制定校园综合防控方案,负责校园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外来人口的登记备案工作,协助办理相关证件;负责考察、聘用保安公司,代表学校监督受聘保安公司履行合同,督促其加强队伍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做好日常安保工作。

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贯彻国家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好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检测工作,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消防器材的配备、更新、检修;督促各单位、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防火知识宣传教育,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配合消防部门查处火灾隐患,处置火灾事故。

六、做好交通安全工作。贯彻国家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政府有关交通管控措施,制定并执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健全校园交通标志、标线和设施,督促各单位、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配合公安机关调解、处理校园交通事故。

七、加强节假日和校内外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履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监督、检查活动承办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学校重要活动的现场安保;协助相关单位做好首长、知名人士和重要外宾到校活动的警卫工作。

八、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督促各单位、部门按网格化安全管理要求,对安全网格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等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积极参与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校园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部门整改安全隐患,总结、考核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九、开展安全稳定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指导并督促各单位、部门对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工作。

十、负责校园技防设备的建设、更新、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配备技防工作人员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十一、加强保卫队伍建设。做好专职保卫人员的作风锻造、业务培训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不断提高全体保卫人员科学管理、精致服务的意识及分析、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指导全院各部门安全员和学生校卫队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开展各项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二、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值班,制定与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相关的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妥善处置与学校安全稳定相关的突发事件。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与学校相关的案(事)件。

十三、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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